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淄博市绿色制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616:3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淄博市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附件1)及《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进行自评价。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简称管理平台,首次使用管理平台的申报单位要先进行用户注册再登录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提报的数据指标以2025年底的数据为准。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本年度绿色工厂申报分53个重点行业(附件3)和非重点行业两大类进行申报,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评价,非重点行业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非重点行业通则进行自评价。优先推荐环保绩效评价C级(含)以上或环保绩效评价绩效引领级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本年度绿色工业园区的应是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45%。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加强申报培训,指导申报单位登录管理平台学习政策解读及填报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企业、园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深入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保推荐质量,并充分征求当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三)按时推荐上报。各区县工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说明征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情况),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6年度淄博市绿色制造单位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

    四、动态管理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暂未开放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动态管理功能,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情况另行通知开展。

 

    联 系 人:杜以晴

    协同邮箱:一定牛彩票网绿色发展科

 

    附件:1.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

          2.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 重点行业清单

          4. 2026年度淄博市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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